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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答疑 

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

发布时间:2011-06-30 10:42:00  点击次数:2761

    在美国,私募基金往往由基金管理人出资一定比例,成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一般合伙人(简称GP,general partner)。私人股本基金公司的控制权在GP手里,他负责寻找投资机会并做投资决定,他们的收益最高,每年要提取全部基金的2%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了最低预期资本回收率(hurdle rate),他还要提取全部利润的20%,这部分钱叫做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即资本增值部分的提成);私人股本基金购并的成败取决于GP的能力。 
    GP出资后,私募基金剩余部分由投资人出,这些投资人一般是养老基金、金融投资机构或富有个人的资金组成,他们叫被动有限合伙人(简称LP,passivelimited partners);LP和GP共同组成的私人股本基金是一个有限合伙人企业。一般情况下,美国基金的年回报率在20-30%之间,整个基金的寿命一般要持续10年左右,在此期间基金做15到25笔独立的投资,常规习惯是每笔投资额不超过总资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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