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伙人:
天津颉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1年9月签署了《天津颉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中对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估值日约定如下:
自合伙企业正式运营之日起的每月20日,即为T日,如遇节假日,估值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甲方应于每一交易日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估值。 甲乙双方于每个估值日的下一工作日对双方估值日的估值结果进行核对。
根据上述约定,工商银行在每个月估值日后将向合伙企业发送经核实并盖章的估值表,合伙企业将估值信息于每个估值日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公布在本网站。
特此公告。
天津颉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2年8月22日
版权所有:北京颉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京ICP备11037208号-2 | Copyright © 2019 ZiAngcn.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